富新瞰江南小区于今年5月交房,物业同时入驻,小区采取人车分流,要求车辆必须停放在地下车库。
然而,这个规定只针对业主,对于物业工作人员形同摆设。在小区6栋架空层,长期停着两台保安的老年代步车,并且利用公共电费为私人车辆飞线充电。(有一台车从至少7楼飞线到架空层充电)。 架空层本没有通向露天地面的通道,无业人员直接开着老年代步车践踏草坪和绿化带,强行驶入架空层。 9月26日,消防部门曾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然半个月过去,物业拒不整改。 这样的物业置小区安全于何地,置广大业主的利益于何地。 请相关部门严查。。。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3752939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3752949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3752953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3752958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3752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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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二花 |
1楼#
发布于:2021-10-12 11:34
帖内置顶 – – 2021-10-12 11:49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富新瞰江南架空层停车飞线充电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查看,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实,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与两位车主进行沟通解释,规劝其不要把车停到架空层,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感谢对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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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10-09 17:34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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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10-09 22:25
严厉打击这种为了一己私利损害广大业主的违法行为,绿化属于业主共有,不能肆意破坏,气愤至极。一定要复原,等我住进去了,面对这些破事,我要天天投诉,直到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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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10-12 11:34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富新瞰江南架空层停车飞线充电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查看,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实,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与两位车主进行沟通解释,规劝其不要把车停到架空层,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感谢对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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